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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某某案是世界上最引人关注,涉案时间最长,疑点最多,最离奇古怪的强奸案.
1.从2月-12月,中国至少有几千万人一直在关注案情.
2.涉案人员从在酒吧喝酒取乐开始,杨女和张酒保追着李某某等人去宵夜,去人济山庄,杨女主动自愿挤上大魏的车子,路上找了两家宾馆,最后进了湖北大厦房间,完事后李某某等人开车送杨女回去,双方平和分手,历时近八小时;杨女第三天晚上才报案.
3.北京海淀区公安完全凭借杨女报案时的谎言,连案发地点湖北大厦和第三方见证人都没有调查,立即派出大批人马抓捕四个未成年人.把四个未成年人和王某关押折腾半年多,报送检察院的材料不予立案起诉,退回继续侦查后,才有后来的“证据链”.像“轮了,上了,弟兄们,上 ”这些道听途说,只言片语,子虚乌有的证据链,还要北京海淀公安反复折腾未成年人半年多.
被告人张某某的辩护律师赵运恒曾在海淀公安工作过,亲身参加过刑讯逼供,他透露海淀公安刑讯逼供的手段让人心惊肉跳,他说海淀公安需要什么口供最后都能得到.后来他们果然通过非法手段,取得“完整证据链”.
4.被告人律师发现杨女报案时有几十处谎言,网友发现案件审理过程有一百多处疑点.
5.精液是判断强奸案的重要物证,没有三个未成年人的精液,只有王某和小魏的精液,而且没有女方身体生理特质,法院竟然宣判四个未成年人和王某三十多年的刑期!法院总该解释原因吧?没有!法院判案不是依据事实,依据物证,依据科学而是依据嘴巴!
6.完事后李某某等人付了2000元钱,法院不能解释这是什么钱,这可能是世界上唯一要付钱的强奸案.以后法律是否要规定,男人强奸女人后先付2000元钱,再开车送女人回家!
7.杨女没有立即报案,以后三天多次向李某某和李家人索要50万元钱,钱要不到,就告强奸.李某某案是否以钱为依据,给钱没事,不给钱,就判你强奸?
8.有政府官员(教育部前新闻发言人王旭明等)违法违规公开鼓动网络暴民用舆论绑架司法审理.
9.被告人张某某律师赵运恒早在2月27日,7月10日至少两次“宣判”李某某案为强奸案,2月27日预判李某某刑期十年,9月13日又抢先“宣判”强奸罪逃不掉;
海淀法院违反法律规定,任何人在法院正式宣判前,都不认为有罪,于9月22日删除“涉嫌”,称李某某强奸案.9月26日才开庭正式宣判.这符合法律吗?这说明海淀法院法官执法违法,或是无知,或是狂妄,视法律为手中玩物,视群众为阿斗,任意玩弄法律程序.这背后有何玄机? 是否与赵运恒的炒作有异曲同工之妙?
赵运恒是半路“上船”,于7月中旬替换别人,才当上被告张某某的辩护律师,张家花费重金,聘请早已经判儿子为强奸犯的“法官”当辩护律师,这不是笑话吗?个中原因和过程费人猜测吧!有没有暗中交易?有没有预先承诺?
但是至少和赵运恒在海淀公安工作过,有广泛的社会人脉有关.
够了!李某某案怪与不怪,大家明白;奇与不奇,大家分析!
此博文于2014,01,21在新浪网陈敢当博客登载,至今已有很多人转载.(2013,10,05才开博客)
此博文多次反复在人民网强国论坛多个栏目和天涯社区发表
此博文于2014,03,09,19时在网易娱乐版有关北京律协处分律师的决定的“回复”中登载,网友转帖又是一个接一个,占了大部分版面,一直持续到深夜,(03,10凌晨)这是真正的民意啊!03,10,9时发现所有登载北京律协决定的文章撤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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