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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例为证】法治没有民众和经济基础,在中国行不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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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4-10-16 03:32:09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3月25日晚22点,惠州市交通运输局综合行政执法局查处超载超宽车辆时,查获两辆拉沙的超载卡车,车牌都为粤B。当晚,执法人员暂扣这两辆车,要求司机通知车主次日去市交通局接受处罚。
  工作人员告诉她们,按照今年1月1日正式实施的《交通运输局超限运输处罚裁量标准》,超限40-45吨第一次查处的,将责令停止违法行为并罚款2万元,韩女士的车辆过磅显示超载43吨,正在这个区间。据悉,原来的标准为超载40-45吨罚款数额为6600-7500元。
  当天上午,两名车主带着家属并未离开,而是一直在执法局等到下午3点多。按照车主的要求,该局主要领导和负责处理此事的工作人员,在办公室接待了她们。“这是违法行为,不可能无条件放车,而且按照省里文件要求,一口价处罚不可能减少。”该局相关负责人事后告诉记者。
  双方互不相让的局面持续了一个多小时。突然,韩女士从自己的包里掏出一个塑料瓶子,什么话也没说,打开盖就喝了几口。“我以为她带的是饮料之类的东西。”她的表姐于女士随后后悔不迭,她闻到一股浓烈的农药味。与此同时,现场工作人员也闻到了味道,立即将她手中的瓶子夺下,并拨打了120电话。
  虽然韩女士被送往医院,前来接受处罚的其他人员却未离开执法局办公区。相反,韩女士的举动使他们更加要求无条件放车,“人命关天,现在人都被送到医院抢救了,你们竟然还不放车?”当晚20点左右,现场一片嘈杂,韩女士的不少河南老乡先后赶来,王老太推开会议室的门,躺在地上哭喊要求放车。
  “当晚我们通知这个公司的经理过来。”执法局局长林壁余布置人员对整个交通大厦的窗户门口重点防护,担心再有人做出过激行为。该经理表示愿意接受处罚,由公司来承担罚款。“我们要求他必须把接受处罚的事情告知韩女士。”林壁余坦言,不能让其他车主认为只要做出过激行为就可以免受处罚,那样以后就再也无法制止超载行为了。
  “我儿子24日回老家借钱了。”王老太介绍称,四年前借钱来到惠州买了辆卡车营生,“采用分期付款的形式,现在还欠人家6万多。”据了解,韩女士的车上月在深圳因为两次超载被罚了近万元,本月23日在东莞又因超载被罚6500元,而这次是2万元。
  “很同情她们,但这是违法行为,要是不处罚就会有更多人超载。”———惠州市交通运输局综合行政执法局相关负责人一句话道出了双方的无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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